| 科室 |
科长 |
主
要 职 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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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长明 |
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工作;协调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政务督查、督办;负责文秘,文档,会议,简报,宣传工作;协调处理群众信访工作;负责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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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延桥 |
负责对申报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意见书;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论证;负责审查批准申报项目立项及开发规模的宏观调控;负责收缴综合开发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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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亮 |
负责组织执行国家,省住宅产业技术标准,规范;负责组织协调部,省有关为城市居住小区建设试点,小康城市住宅科技产业现代化试点工作和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供技术领导的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我市住宅产业技术政策,协助办理相关的专项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住宅性能及住宅部品,部件的评估,认定制度,负责产业现代化实施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综合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核发“综合验收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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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庆 |
负责项目建设与管理;负责根据市统一规划对项目进行调查,编制修建性详规,经济测算,专家评审;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项目发布工作;负责协助征地,拆迁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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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光 |
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等级评定,年检及项目开工前资质就位核查;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核发上岗证;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管理工作及统计分析;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法规,理论调研,负责企业管理和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违规,违法现象进行查处;负责受理群众信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投诉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跟踪服务管理,及时反馈信息,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核发商品房“广告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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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华 |
负责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审计;负责各项规费收取管理和结算工作;参与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